太炎先生〔2〕忽然在教育改进社年会的讲坛上“劝治史学”
  
  以“保存国性”,真是慨乎言之。但他漏举了一条益处,就是一治史学,就可以知道许多“古已有之”的事。
  
  衣萍先生〔3〕大概是不甚治史学的,所以将多用惊叹符号应该治罪的话,当作一个“幽默”。其意盖若曰,如此责罚,当为世间之所无有者也。而不知“古已有之”矣。
  
  我是毫不治史学的。所以于史学很生疏。但记得宋朝大闹党人〔4〕的时候,也许是禁止元钓学术的时候罢,因为党人中很有几个是有名的诗人,便迁怒到诗上面去,政府出了一条命令,不准大家做诗,违者笞二百!〔5〕而且我们应该注意,这是连内容的悲观和乐观都不问的,即使乐观,也仍然答一百!
  
  那时大约确乎因为胡适之〔6〕先生还没有出世的缘故罢,所以诗上都没有用惊叹符号,如果用上,那可就怕要笞一千了,如果用上而又在“唉”“呵呀”的下面,那一定就要笞一万了,加上“缩小像细菌放大像炮弹”〔7〕的罪名,至少也得笞十万。衣萍先生所拟的区区打几百关几年,未免过于从轻发落,有姑容之嫌,但我知道他如果去做官,一定是一个很宽大的“民之父母”〔8〕,只是想学心理学是不很相宜的〔9〕。
  
  然而做诗又怎么开了禁呢?听说是因为皇帝先做了一首,于是大家便又动手做起来了。
  
  可惜中国已没有皇帝了,只有并不缩小的炮弹在天空里飞,那有谁来用这还未放大的炮弹呢?
  
  呵呀!还有皇帝的诸大帝国皇帝陛下呀,你做几首诗,用些惊叹符号,使敝国的诗人不至于受罪罢!唉!!!
  
  这是奴隶的声音,我防爱国者要这样说。
  
  诚然,这是对的,我在十三年之前,确乎是一个他族的奴隶,国性还保存着,所以“今尚有之”,而且因为我是不甚相信历史的进化的,所以还怕未免“后仍有之”。旧性是总要流露的,现在有几位上海的青年批评家,不是已经在那里主张“取缔文人”,不许用“花呀”“吾爱呀”了么?但还没有定出“笞令”来。
  
  倘说这不定“笞令”,比宋朝就进化;那么,我也就可以算从他族的奴隶进化到同族的奴隶,臣不胜屏营欣忭之至!
  

Loading

收录于
发表于

发表下您的想法吧!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近期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