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之余
  又不小心,感了一下子旧,就引出了一篇施蛰存〔2〕先生的《〈庄子〉与〈文选〉》来,以为我那些话,是为他而发的,但又希望并不是为他而发的。
  
  我愿意有几句声明:那篇《感旧》,是并非为施先生而作的,然而可以有施先生在里面。
  
  倘使专对个人而发的话,照现在的摩登文例,应该调查了对手的籍贯,出身,相貌,甚而至于他家乡有什么出产,他老子开过什么铺子,影射他几句才算合式。我的那一篇里可是毫没有这些的。内中所指,是一大队遗少群的风气,并不指定着谁和谁;但也因为所指的是一群,所以被触着的当然也不会少,即使不是整个,也是那里的一肢一节,即使并不永远属于那一队,但有时是属于那一队的。现在施先生自说了劝过青年去读《庄子》与《文选》,“为文学修养之助”,就自然和我所指摘的有点相关,但以为这文为他而作,却诚然是“神经过敏”,我实在并没有这意思。
  
  不过这是在施先生没有说明他的意见之前的话,现在却连这“相关”也有些疏远了,因为我所指摘的,倒是比较顽固的遗少群,标准还要高一点。
  
  现在看了施先生自己的解释,(一)才知道他当时的情形,是因为稿纸太小了,“倘再宽阔一点的话”,他“是想多写几部书进去的”;(二)才知道他先前的履历,是“从国文教员转到编杂志”,觉得“青年人的文章太拙直,字汇太少”了,所以推举了这两部古书,使他们去学文法,寻字汇,“虽然其中有许多字是已死了的”,然而也只好去寻觅。我想,假如庄子生在今日,则被劈棺之后〔3〕,恐怕要劝一切有志于结婚的女子,都去看《烈女传》〔4〕的罢。
  
  还有一点另外的话——
  (一)施先生说我用瓶和酒来比“文学修养”是不对的,但我并未这么比方过,我是说有些新青年可以有旧思想,有些旧形式也可以藏新内容。我也以为“新文学”和“旧文学”这中间不能有截然的分界,然而有蜕变,有比较的偏向,而且正因为不能以“何者为分界”,所以也没有了“第三种人”〔5〕的立场。
  
  (二)施先生说写篆字等类,都是个人的事情,只要不去勉强别人也做一样的事情就好,这似乎是很对的。然而中学生和投稿者,是他们自己个人的文章太拙直,字汇太少,却并没有勉强别人都去做字汇少而文法拙直的文章,施先生为什么竟大有所感,因此来劝“有志于文学的青年”该看《庄子》与《文选》了呢?做了考官,以词取士,施先生是不以为然的,但一做教员和编辑,却以《庄子》与《文选》劝青年,我真不懂这中间有怎样的分界。
  
  (三)施先生还举出一个“鲁迅先生”来,好像他承接了庄子的新道统,一切文章,都是读《庄子》与《文选》读出来的一般。“我以为这也有点武断”的。他的文章中,诚然有许多字为《庄子》与《文选》中所有,例如“之乎者也”之类,但这些字眼,想来别的书上也不见得没有罢。再说得露骨一点,则从这样的书里去找活字汇,简直是胡涂虫,恐怕施先生自己也未必。
  
  十月十二日。
  
  备考:
  
  《庄子》与《文选》 施蛰存来,要我填注两项:(一)目下在读什么书,(二)要介绍给青年的书。
  
  在第二项中,我写着:《庄子》,《文选》,并且附加了一句注脚:“为青年文学修养之助。”
  
  今天看见《自由谈》上丰之余先生的《感旧》一文,不觉有点神经过敏起来,以为丰先生这篇文章是为我而作的了。
  
  但是现在我并不想对于丰先生有什么辩难,我只想趁此机会替自己作一个解释。
  
  第一,我应当说明我为什么希望青年人读《庄子》和《文选》。近数年来,我的生活,从国文教师转到编杂志,与青年人的文章接触的机会实在太多了。我总感觉到这些青年人的文章太拙直,字汇太少,所以在《大晚报》编辑寄来的狭狭的行格里推荐了这两部书。我以为从这两部书中可以参悟一点做文章的方法,同时也可以扩大一点字汇(虽然其中有许多字是已死了的)。但是我当然并不希望青年人都去做《庄子》,《文选》一类的“古文”。
  
  第二,我应当说明我只是希望有志于文学的青年能够读一读这两部书。我以为每一个文学者必须要有所借助于他上代的文学,我不懂得“新文学”和“旧文学”这中间究竟是以何者为分界的。在文学上,我以为“旧瓶装新酒”与“新瓶装旧酒”这譬喻是不对的。倘若我们把一个人的文学修养比之为酒,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说:酒瓶的新旧没有关系,但这酒必须是酿造出来的。
  
  我劝文学青年读《庄子》与《文选》,目的在要他们“酿造”,倘若《大晚报》编辑寄来的表格再宽阔一点的话,我是想再多写几部书进去的。
  
  这里,我们不妨举鲁迅先生来说,像鲁迅先生那样的新文学家,似乎可以算是十足的新瓶了。但是他的酒呢?纯粹的白兰地吗?我就不能相信。没有经过古文学的修养,鲁迅先生的新文章决不会写到现在那样好。所以,我敢说:在鲁迅先生那样的瓶子里,也免不了有许多五加皮或绍兴老酒的成分。
  
  至于丰之余先生以为写篆字,填词,用自刻印板的信封,都是不出身于学校,或国学专家们的事情,我以为这也有点武断。这些其实只是个人的事情,如果写篆字的人,不以篆字写信,如果填词的人做了官不以词取士,如果用自刻印板信封的人不勉强别人也去刻一个专用信封,那也无须丰先生口诛笔伐地去认为“谬种”和“妖孽”了。
  
  新文学家中,也有玩木刻,考究版本,收罗藏书票,以骈体文为白话书信作序,甚至写字台上陈列了小摆设的,照丰先生的意见说来,难道他们是“要以‘今雅’立足于天地之间”吗?我想他们也未必有此企图。
  
  临了,我希望丰先生那篇文章并不是为我而作的。
  
  十月八日,《自由谈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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