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得T君曾经对我谈起过:我的《集外集》出版之后,施蛰存先生曾在什么刊物上有过批评〔2〕,以为这本书不值得付印,最好是选一下。我至今没有看到那刊物;但从施先生的推崇《文选》和手定《晚明二十家小品》的功业,以及自标“言行一致”的美德推测起来,这也正像他的话。好在我现在并不要研究他的言行,用不着多管这些事。
《集外集》的不值得付印,无论谁说,都是对的。其实岂只这一本书,将来重开四库馆时,恐怕我的一切译作,全在排除之列;虽是现在,天津图书馆的目录上,在《呐喊》和《彷徨》之下,就注着一个“销”字,“销”者,销毁之谓也;梁实秋教授充当什么图书馆主任时,听说也曾将我的许多译作驱逐出境〔3〕。但从一般的情形而论,目前的出版界,却实在并不十分谨严,所以印了我的一本《集外集》,似乎也算不得怎么特别糟蹋了纸墨。至于选本,我倒以为是弊多利少的,记得前年就写过一篇《选本》,说明着自己的意见,后来就收在《集外集》中。
自然,如果随便玩玩,那是什么选本都可以的,《文选》好,《古文观止》也可以。不过倘要研究文学或某一作家,所谓“知人论世”,那么,足以应用的选本就很难得。选本所显示的,往往并非作者的特色,倒是选者的眼光。眼光愈锐利,见识愈深广,选本固然愈准确,但可惜的是大抵眼光如豆,抹杀了作者真相的居多,这才是一个“文人浩劫”。例如蔡邕〔4〕,选家大抵只取他的碑文,使读者仅觉得他是典重文章的作手,必须看见《蔡中郎集》里的《述行赋》(也见于《续古文苑》),那些“穷工巧于台榭兮,民露处而寝湿,委嘉谷于禽兽兮,下糠秕而无粒”(手头无书,也许记错,容后订正)的句子,才明白他并非单单的老学究,也是一个有血性的人,明白那时的情形,明白他确有取死之道。又如被选家录取了《归去来辞》和《桃花源记》,被论客赞赏着“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”的陶潜先生,在后人的心目中,实在飘逸得太久了,但在全集里,他却有时很摩登,“愿在丝而为履,附素足以周旋,悲行止之有节,空委弃于床前”,竟想摇身一变,化为“阿呀呀,我的爱人呀”的鞋子,虽然后来自说因为“止于礼义”,〔5〕未能进攻到底,但那些胡思乱想的自白,究竟是大胆的。就是诗,除论客所佩服的“悠然见南山”之外,也还有“精卫衔微木,将以填沧海,形天舞干戚,猛志固常在”〔6〕之类的“金刚怒目”〔7〕式,在证明着他并非整天整夜的飘飘然。这“猛志固常在”和“悠然见南山”的是一个人,倘有取舍,即非全人,再加抑扬,更离真实。譬如勇士,也战斗,也休息,也饮食,自然也性交,如果只取他末一点,画起像来,挂在妓院里,尊为性交大师,那当然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,然而,岂不冤哉!我每见近人的称引陶渊明,往往不禁为古人惋惜。
这也是关于取用文学遗产的问题,潦倒而至于昏聩的人,凡是好的,他总归得不到。前几天,看见《时事新报》的《青光》〔8〕上,引过林语堂先生的话,原文抛掉了,大意是说:老庄是上流,泼妇骂街之类是下流,他都要看,只有中流,剽上窃下,最无足观。如果我所记忆的并不错,那么,这真不但宣告了宋人语录,明人小品,下至《论语》,《人间世》,《宇宙风》〔9〕这些“中流”作品的死刑,也透彻的表白了其人的毫无自信。不过这还是空腹高心之谈,因为虽是“中流”,也并不一概,即使同是剽窃,有取了好处的,有取了无用之处的,有取了坏处的,到得“中流”的下流,他就连剽窃也不会,“老庄”不必说了,虽是明清的文章,又何尝真的看得懂。
标点古文,不但使应试的学生为难,也往往害得有名的学者出丑,乱点词曲,拆散骈文的美谈,已经成为陈迹,也不必回顾了;今年出了许多廉价的所谓珍本书,都有名家标点,关心世道者癌然忧之,以为足煽复古之焰。我却没有这么悲观,化国币一元数角,买了几本,既读古之中流的文章,又看今之中流的标点;今之中流,未必能懂古之中流的文章的结论,就从这里得来的。
例如罢,——这种举例,是很危险的,从古到今,文人的送命,往往并非他的什么“意德沃罗基”〔10〕的悖谬,倒是为了个人的私仇居多。然而这里仍得举,因为写到这里,必须有例,所谓“箭在弦上,不得不发”者是也。但经再三忖度,决定“姑隐其名”,或者得免于难欤,这是我在利用中国人只顾空面子的缺点。
例如罢,我买的“珍本”之中,有一本是张岱〔11〕的《琅嬛文集》,“特印本实价四角”;据“乙亥十月,卢前冀野父”跋,是“化峭僻之途为康庄”的,但照标点看下去,却并不十分“康庄”。标点,对于五言或七言诗最容易,不必文学家,只要数学家就行,乐府就不大“康庄”了,所以卷三的《景清刺》〔12〕里,有了难懂的句子:
“……佩铅刀。藏膝髁。太史奏。机谋破。不称王内前。坐对御衣含血唾。……”
琅琅可诵,韵也押的,不过“不称王向前”这一句总有些费解。看看原序,有云:“清知事不成。跃而询上。大怒曰。毋谓我王。即王敢尔耶。清曰。今日之号。尚称王哉。命抉其齿。王且询。则含血前。○御衣。上益怒。剥其肤。……”(标点悉遵原本)那么,诗该是“不称王,向前坐”了,“不称王”者,“尚称王哉”也;“向前坐”者,“则含血前”也。而序文的“跃而訽。上大怒曰”,恐怕也该是“跃而訽。上大怒曰”才合式,据作文之初阶,观下文之“上益怒”,可知也矣。
纵使明人小品如何“本色”〔13〕,如何“性灵”,拿它乱玩究竟还是不行的,自误事小,误人可似乎不大好。例如卷六的《琴操》《脊令操》〔14〕序里,有这样的句子:“秦府僚属。劝秦王世民。行周公之事。伏兵玄武门。射杀建成元吉魏征。伤亡作。”
文章也很通,不过一翻《唐书》,就不免觉得魏征实在射杀得冤枉,他其实是秦王世民做了皇帝十七年之后,这才病死的。〔15〕所以我们没有法,这里只好点作“射杀建成元吉,魏征伤亡作”。明明是张岱作的《琴操》,怎么会是魏征作呢,索性也将他射杀干净,固然不能说没有道理,不过“中流”文人,是常有拟作的,例如韩愈先生,就替周文王说过“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”〔16〕,所以在这里,也还是以“魏征伤亡作”为稳当。
我在这里也犯了“文人相轻”罪,其罪状曰“吹毛求疵”。但我想“将功折罪”的,是证明了有些名人,连文章也看不懂,点不断,如果选起文章来,说这篇好,那篇坏,实在不免令人有些毛骨悚然,所以认真读书的人,一不可倚仗选本,二不可凭信标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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